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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被拘留还没有被判刑,去探视能不能送吃的?

刑事拘留 2023-04-15 20: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到拘留所探视,但应当按照拘留所规定时间和地点(各地规定会见时间不同,需要到当地查询)。吃的东西不能送,可以送一些衣物等生活用品。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家属是不能探视、会见的,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不能送吃的,但是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点衣物等生活用品,存点钱。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四十八条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 法律分析:1.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到拘留所探视,但应当按照拘留所规定时间和地点(各地规定会见时间不同,需要到当地查询)。吃的东西不能送,可以送一些衣物等生活用品。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家属是不能探视、会见的,可以委托律师会见。不能送吃的,但是可以给犯罪嫌疑人送点衣物等生活用品,存点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第三十条 人犯近亲属给人犯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第三十一条 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碍侦查、起诉、审判的,可以扣留、并移送办案机关处理。
  • 一、拘留所可以送吃的东西吗
    1、拘留所是否可以送吃的东西,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治安拘留,可以到拘留所探视,但应当按照拘留所规定时间和地点,吃的东西不能送,可以送一些衣物等生活用品;
    (2)如果是刑事拘留,在刑事判决生效前,可以送吃的,日常用品会经过狱警的检查,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第三十八条
    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第三十五条
    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严禁谈论案情,不准使用暗语交谈,不准私下传递物品。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应即责令停止会见。
    二、看守所与拘留所的区别是什么
    1、拘留所和看守所的羁押的对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所受到行政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羁押期间不同。看守所里的人有可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从刑事拘留到批准逮捕最长时间是37天。一个刑事案件从侦查到判决快则三个多月,慢则一年半载,要依据具体的案情来定。拘留所羁押的最长时间是15天,具体会依据违法情节轻重判定天数;
    3、两者的会见权。羁押在犯罪嫌疑人拘留所的人,可以会见家人,只要向拘留所提交申请即可;但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即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其家人不可以与其见面。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提供法律帮助和服务;
    4、关于不得羁押的对象。患精神病或患有传染病需隔离治疗的、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的,应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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