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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农村,我们常年在外打工,村长说只要户口在村里,不管在不在家,都要拿卫生费

其他 2023-04-16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具体看村里的相关规定

  • 法律分析:农村收卫生费是合法的
    卫生费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制定的村规民约,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一视同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一般是一年一扣,用村里分红支出),并统一使用。对外地人,目前一般是半年收取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第三十七条 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协助政府开展工作应当提供必要的条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村民委员会开展工作需要经费的,由委托部门承担。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 农村常年不在家要交卫生费的。
    不光农村,城市也在收。卫生费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则制定的村规民约,在本地人和外地人一视同仁的基础上收取的(本村人一般是一年一扣,用村里分红支出),并统一使用。对外地人,目前一般是半年收取的,如果当事人未住满半年,想取回多交的卫生费,应该到办证窗口去反映,或是到村里协调。卫生费是按照村规民约定的收费,不是行政收费,不需要物价部门审批,但是在物价部门有备案。
    根据相关法律规则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由村民会议通过筹资筹劳解决;经费确有困难的,由地方人民政府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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