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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罚款 为何去公安局不开收据?

行政处罚 2023-04-16 15: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派出所罚款是需要开收据的。 罚款和收缴的钱物要上交国库,归国家所有。国家的钱是有数据的,如果没有开收据,很有可能是执法人员收归囊中了。被罚款的人有权要求派出所开具收据,如果对方不开,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督察举报派出所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法律分析:警察收罚款不开收据是因为收据是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无论是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还是被处罚人自行到银行缴纳罚款,最终这些罚款都要全部上缴财政。因此,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罚款收据,可以对罚款进行严格控制,防止滥罚款以及截留、挪用、贪污罚款。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不严格执法或者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依据职责及时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 派出所收缴罚款不开收据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举报或投诉,相应责任人会受到行政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警察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被处罚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被处罚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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