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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6年没有缴纳公积金,辞职后能否要求赔偿?

社会保险 2023-04-16 20: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后不上班公积金处理方案如下:
    1、劳动者离职后没有找到工作或者新的工作单位不为其缴纳五险一金,那么原来的公积金只能做封存处理,并且不再继续缴纳,但也有些地方能自己办理缴纳了,这样也能保障了自由职业者的相关利益;
    2、如果新的单位还将继续为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原单位开的公积金账户则可以转移到新的账户中,只需要将原单位封存三十天即可;
    3、提取公积金,劳动者可以等原单位封存了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之后,填写相关表格提交相关资料,就可以申请提现。
    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永远不会作废。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公司没给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可以举报补缴,索赔不可能。员工可通过本市的住房公积金网或打电话进行投诉;如果查出情况属实,可监督单位进行补缴。但如果单位只是没有给个别员工按规定缴存,就需要该员工提供详细的资料到管理中心进行实名举报。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法定义务,若公司未经特殊批准就不给您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因此,公司应当在录用您之日起30日内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若您向公司要求缴纳住房公积金,但公司未缴纳,您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公司为您缴存。若公司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后仍不为您缴纳,您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在职期间公司一直没有缴纳公积金,离职后可以要求补偿。
    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是强制性的,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1、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2、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
    3、未按照规定使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
    4、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5、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的;
    6、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的;
    7、未按照规定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国债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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