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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电动汽车和车牌被偷了。我该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4-17 09:0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报警试试看
  • 车辆被盗处理方式如下:
    1、报警并把车牌备案遇到类似情形,报警后,车主尽快到车管所报备车牌遗失;
    2、到车管所补办车牌带好补办车牌所需资料到车管所补办车牌。期间,交警部门会为车主发放一副有效期15天的临时牌。
    盗窃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盗窃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
    4、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 电动车被偷了可以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或者亲自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打110报警电话报案。警察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予以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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