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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问一下我结婚两年有个女儿一岁半,现在女方要跟我离婚,请问如果起诉离婚,能不能退彩礼钱?

彩礼 2023-04-17 23:3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彩礼是我国民间的婚俗,法律中并没有直接对彩礼进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彩礼的相关司法解释,主要精神有:彩礼从法学理论上可以理解为一种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只要双方正式结婚,目的达到,该赠与就是有效的,原则上不再退还。但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应当参考当地风俗习惯,酌情予以一定的返还。因此,鉴于你们的婚姻较为短暂,建议你们理性进行协商,约定退还部分彩礼是最好的处理。即使发生诉讼,法院也是综合各种情况判决部分退还的。
  • 离婚诉讼中,能请求彩礼返还。且若满足如下情形之一,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1、起诉离婚的,彩礼满足条件的需要返还,具体需要视情况而定。
    2、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退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应该退还:
    (1)双方并没有办理结婚手续也没有打算结婚;
    (2)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退还彩礼,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的,会判决返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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