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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室内工作,单位不发高温费,单位违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18 08:2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公司不给员工发高温费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员工的工作条件进行具体的分析。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颁发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符合上述条件的员工应该享受高温津贴,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时,公司不发高温费是算不上违法的。
    【法律依据::《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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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不发高温费是违法的。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如果不发的话可以投诉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单位不发高温费是违法的。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如果不发的话可以投诉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
  • 单位不发高温费违法。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
    法律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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