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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事件,我是被打受伤方,打人的已经坐牢一年,赔偿3万块钱(这是法院处理的,已经结案了,也收到了调解书)。现在打人者重新报案,说我一年前也到他眼睛,现在派出所传唤过一次,扣押两个小时,并叫担保人。明天又传唤,还得扣押。请问合理吗?

刑事拘留 2023-04-25 15:1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事情对方做鉴定了吗?

  • 看情节处理拘留或者不拘留。打架在派出所调解不成,可以依法治安拘留、罚款。
    拘留有按照殴打他人处理,双方都拘留,或者就是双方达成协议,不需要派出所处理打人的事情,就是双方都不拘留,就医药赔偿,自己处理自己的,如果需要对方赔偿,自己向法院提起诉讼。
    扩展资料: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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