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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22年10月8日,对方与我父亲发生电动车相撞事故,交警当时判定我父亲全责(当时我父亲电动三轮车是逆向靠右停放。对方撞上我父亲的车)导致对方小手指粉碎性骨折,我父亲的腿也受伤了。当时我父亲撑着腿疼陪他上医院去了,把身上所有的钱通过手机扫码付给对方。(720元)然后就回家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4-25 17: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情况详细说一下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以后,事故双方可以就人伤及财产损失赔偿自行协商,或在交警部门的组织下协商,协商达成一致的,双方签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和解协议。协议内容一般要包括,事故经过人伤和财产损失情况,赔付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双方纠纷了结的意愿,协议生效的条件等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所以呢?你现在的困扰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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