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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到另一个城市的一部分部门,通知说不跟着去的部门转到其他部门工作,请问我不跟着去,也不去其他部门工作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4-21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公司同城搬迁,员工不去,没有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同城搬迁,按各地规定,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员工不去的,不予支付经济补偿金。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粤人社规〔2013〕3号
      (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
  • 工厂搬迁在本市,工人没有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六条第三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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