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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父母拆迁,婚后给了女儿一套安置房,只写了女方名字,离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4-22 10:1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不属于 属于单独赠与给女方的
  • 法律分析:婚后拆迁分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另一方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2、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另一方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3、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安置房是按使用人口标准安置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
    4、被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在与父母共同生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扩建或者添附,夫妻双方均有一定的产权份额。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共同财产不一定包括拆迁安置房。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屋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一般不得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拆迁之前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拆迁安置房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法律分析:婚后拆迁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如果是在婚后旧房拆迁时被拆而补偿的安置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的财产应当属于共同拥有。如果是按照人口进行安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你好,请问是全款还是贷款买的呢?
  • 你好,要特别注意,婚内赠予是对双方的赠予,除非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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