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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纠纷?土地承包合同被判无效?怎么办?如果需要经济补偿呢?如何才能获得最大的补偿金额?

土地纠纷 2023-04-22 14: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承包土地被征收的应当赔偿所占承包土地的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倍至十倍支付)、安置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所占承包土地附属设施配房的补偿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 承包土地征地补偿款的划分标准如下:
    1、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费用用于补偿对土地进行投入的人,一般就是指土地承包人;
    2、安置费应当补偿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是对其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补偿;
    3、土地补偿费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丧失土地所有权的补偿,应该补偿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土地租赁合同无效应当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的土地,土地应当保持原状;
    2、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3、承租人已经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当予以返还;
    4、各方按照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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