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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能收回安置房吗? 签订赠与协议 公证了的

遗产继承 2023-04-23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这个肯定可以收回的。
    因为毕竟是父母的回迁房,而且还没有办理房产证。父母可以说是附带条件的赠与行为,因为女儿没有履行相关义务。父母反悔了,取消赠与协议,协议无效,自然房产也就还是父母的。或者以房产赠与理解有误,女儿是以非善意的方式取得。所以请求法院判决赠与无效,拿回房产。
    这个到时候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打官司解决的,相信法院会支持父母的。

  • 子女如果违反赠与合同约定,或不履行赡养父母法定义务。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过户的住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赠与人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 可以的,子女如果违反赠与合同约定,或不履行赡养父母法定义务。父母可以申请收回过户的住房。
    一、赠与房屋未过户,亦未公证,房屋权属未转移,撤销赠与协议,返还房屋。
    二、赠与人以受赠人未履行赡养义务、违反协议约定为由,撤销赠与,要回房屋。
    相关法条: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第一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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