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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和一女的未婚同居有了小孩,我弟弟同意和她结婚但不想这么早就要小孩,但那女的一定要生,她说,不让她生,就和我弟弟分手,并索要2万元青春损失费,或者生下来跟我们家打官司,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这个女的把小孩生下来,再告我们,我们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急!!谢谢好心人的帮忙 可以对您的提问补充细节,以得到更准确的答案;

离婚 2016-02-25 10: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2、生下小孩,就有抚养的责任。至于其他责任,要看她起诉的请求和事实理由是什么,再确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孩子生下来后有抚养的义务。其他没什么责任
  • 你弟弟和女孩同居,事先就应该意识到可能造成怀孕的问题。事先措施不力,怀上了又意见不一,假如真的不能协商一致,女的生下孩子后打官司,就不是简单索要2万元青春损失费的问题了,怀孕及哺乳期间的生活费,营养费,孩子18周岁以前的抚养费、教育费,可能就一股脑都来了。你弟弟和你们的家人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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