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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区别联系在一起

其他 2023-04-23 09: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实现其权利能力的手段。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在开始和终止的时间,享有资格的主体的范围和是否会中途丧失都有区别。 公民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每个人享有的都相同。 公民的行为能力基于一定的年龄取得,10岁以下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10岁到18岁限制能力,18岁以上完全能力,例外,16岁以上自己能自己养活自己的,视为完全能力,精神病人可能是限制可能是无民事能力人
  • 您好,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民事权利义务的资格,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 自然人和法人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如下:
    一、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类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自然人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的区别和联系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法人享有名称权。自然人享有继承权,法人享有继受其它法人权利义务的权利。自然人享有生育权利,法人可以通过投资设立子公司。自然人可以索取精神损害赔偿,法人不能。自然人享有名誉权,法人没有。自然人由选举权,法人没有。
    三、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太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如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之间权利差别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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