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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一些经济纠纷,别人故意报复破坏公共财产,我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4-24 09: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这属于故意损害他人财产,如果数额较大,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涉嫌犯罪。 对方拒绝赔偿,可以报警,也可以就赔偿部分请求人民调解或行政调解,在调解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裁定并启动强制执行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 损坏他人财产报警后,公安机关会查明损坏财产的价值。
    如果损坏财产价值小于5000元,公安机关会调解处理,要求损坏者赔偿受害人的全部损失,同时,视案情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决定是否给予损坏者拘留15日以下、罚款500元以下的处罚。
    如果财产损失数额大于5000元,就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会移送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对损坏者判刑。同时,损坏者仍然要按所损坏财产的价值赔偿损失。

  • 蓄意破坏他人财产是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去找对方协商解决,要求赔偿,如果对方态度坚硬,可以去进行报警,依法维护自身的利益不被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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