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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犯罪被判4年,进入执行期,第一个月发现怀孕,生孩子和哺乳期是多长时间,然后去监狱是多长时间

刑事辩护 2023-04-24 2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哺乳期监外执行期限是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监外执行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被监外执行的妇女认为其哺乳期需要适当延长的,可以向当地担负监外执行监管职责的执法机关和担负监督职责的检察院提出延长申请。
    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1、《刑事诉讼法》265条,对孕期和哺乳期内的妇女,判决之后一般准予监外执行,但哺乳期过后会被收监执行,依据257条第三项:监外执行的事由消除后,尚未执行完毕的收监执行剩余刑罚;
    2、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68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1)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2)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3)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 怀孕的妇女怎么算刑期:法院对怀孕的妇女进行量刑时,要考虑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孕妇是不适用死刑的,一般情况下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暂予监视居住监外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二款规定,对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第一、二款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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