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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去年11月份中旬入职此公司任技术人员至今,试用期三个月月薪3千,于2月中旬转正月薪3千五,每月月中发放工资。 1.期间公司没有与我签订任何有效合同,只填写过入职表格和转正申请。 2.本月工资标准为3500,公司原说10%为绩效考核(公司业绩主管考核),此月唯有说明变为400元,且绩效为0,则实发工资3100。我询问财务人员,回复是绩效扣除,此项为主管评。(据询问,同期进入公司的其他几位同事和我情况一样,绩效都被扣除) 3.购买社保,公司未做详细说明,至询问了购买意向。本月从工资3100中又扣除了社保280余元,但并没有给任何凭证和相关资料。据一位同事说,他交了两个月还没有拿到医保卡。我想请问,遇到这样的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呢? 我手上有的证据是 1. 工资条 2. 公司邮箱及与公司员工的的邮件往来 3. 同事作证 4. 社保(目前无法查询)

其他 2012-04-20 12: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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