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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离婚后户口迁出,能不能享受村里有生死股分红?

其他 2023-04-26 09: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婚后户口没有迁出,当然享受村上的福利。因为女方户口没有迁出,在法律意义上就是这个村的人,就仍然在当地享受该村的福利待遇。这和是否离婚没有关系,只要户口本上当事人仍在本地,没有迁出就可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禁止歧视、虐待、遗弃、残害妇女。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村是以家庭为单位入股,且户口还在,还是可以分红的。不少地区一家人只要有一个人的户口留在本村,家庭内的其他人就算户口迁出本村,其股权仍然可以保留在家庭内部,参与分红。如果是以个人入股,且户口迁出,则不能分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离婚以后,仍是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都是可以继承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如果离婚后户口迁移,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都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都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也都是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义务。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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