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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女方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 2023-04-26 20:58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既然已经进入离婚诉讼,接到法律文书后委托律师应诉抗辩减损维权为宜。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善,均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具体也得结合事实、细节及证据的,可以与律师电联或面谈,由律师根据实际情况给与具体、准确的法律意见的,以规避后续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 您好,建议准备好证据材料和答辩状,准备应对诉讼。
  • 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是什么可以详细留言描述。
  • 你好,您想不想离婚,可以和女方先协商嘛
  • 你好,有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吗
  • 你好,夫妻感情破裂是离婚的依据。
  • 被女方起诉离婚 可以不离
  • 您好有没有收到法院传票?
  • 可以委托律师帮你应诉
  • 女方起诉离婚的方式如下:
    1、向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及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
    2、法院受理案件,女方缴纳诉讼费;
    3、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
    4、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5、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申请书也就是离婚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结婚证原件;
    3、起诉方的户口薄和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
    4、如果有孩子的需要提供子女的户口本和出生证明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起诉离婚由原告申请。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原告可以携带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起诉离婚是找法院的立案庭。起诉离婚的,应当携带起诉状、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有孩子的,还应当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簿,以及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法院查实属于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决离婚
  • 您好请问什么时候开庭建议积极应诉!
  • 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如果不同意,就应诉说不同意,一般对方不同意,第一次判不离。如果同意离婚,就把自己分割财产,抚养权的意见给法官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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