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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经常打我,我离家出走

离开了,现在他报案了。我该怎么办?

家暴 2023-04-26 13: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遭遇家庭暴力的,有下几种解决办法: 1、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申请人身保护令。 3、可以报警,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受害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请求加害方赔偿。该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丈夫经常有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有以下途径来处理: 1、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受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必须出警,并且必须予以制止,如果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处罚。 2、因为家暴遭受到身体伤害,要在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下验伤报告、医生诊断证明等,这些以后都可以作为存在家庭暴力的有利证据。 3、手机拍照;如果在遭遇家庭暴力时,你能用手机将过程拍下来,也是一种证据来源。 4、家里人也可以作证(例如老人或者孩子)。 5、经过努力,对方仍不改暴力恶习,离婚不失为一种理智的选择,这也是摆脱家庭暴力的一种方法
  • 被老公打,女方可以到老公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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