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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离婚证明书丢失了,前夫去世了,该怎么办证明呢?

起诉离婚 2023-04-29 10:0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当事人遗失、损毁结婚证或者离婚证的,可以向原办理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出具夫妻关系证明书或者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需提供的证明材料:1、原始档案复印件2、登报声明作废公告3、户口证明4、居民身份证5、居委会、街道证明盖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法律分析:结婚证丢失一方去世可通过死亡证明来证明,依照相关法律,也可以持有关证件及证明材料,向原婚姻登记管理所在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结婚证补办申请。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 离职证明丢了的补办流程是:
    1、到离职的单位要一个当时和单位签订的离职证明的复印件;
    2、因为离职证明是三份,单位一份、本人一份、存到个人档案一份;
    3、如果没有复印件也可以找公司重新开具一份离职证明;
    4、如果员工的个人档案也在工作的当地,公司很有可能会把应该存档的那份及时存进去,那样就可以去存放档案的地方调出来复印一份。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用于证明劳动者此时已经没有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劳动者应该妥善保管离职证明。但要是不慎将离职证明丢失的话,此时也是可以再让原单位给自己补开一张离职证明的。
    离职证明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法律尚没有关于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完整、明确的规定,只有1999年国务院公布的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从办理失业保险登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角度,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也引发了劳动者再次就业应持有离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出具离职证明书的社会议论和呼声。借鉴国际经验,为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和劳动者的权益,本法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的法定义务。
    离职员工可以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填发离职证明书,人力资源部发出的离职证明书只证明离职员工的受雇日期、职位及其离职原因。一般被开除的职工是填发开除证明书而不填发离职证明书。
    因为离职证明书没有确定的交阅单位,所以不必写收信人的姓名和地址,只须写上开证明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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