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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全款买房挂我的名字,我会有什么风险?

房屋买卖 2023-04-29 10: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用别人的名字买房子存在很大风险,房地产作为不动产,以物权登记为准,如果名义产权人未经过实际产权人的同意将该房地产擅自出售,且买家是以正常价格购买的,则实际产权人则无法要求取消交易。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物权编的解释(一)》
    第一条 因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以及作为不动产物权登记基础的买卖、赠与、抵押等产生争议,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依法受理。当事人已经在行政诉讼中申请一并解决上述民事争议,且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除外。
    第二条 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与真实权利状态不符、其为该不动产物权的真实权利人,请求确认其享有物权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 异议登记因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事由失效后,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确认物权归属的,应当依法受理。异议登记失效不影响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实体审理。
  • 法律分析:用他人的名义买房,一定要签署委托买房协议,协议中要对购房款的出款人进行明确说明,要说明谁是房屋的实际持有人,如果有贷款的话,还需要注明谁是还款人,以及对房屋增值部分的权益如何进行分配。
    借别人的名字买房风险很大的,大多数挂名买房都是在熟人之间进行的,而且往往关系密切,因而办理过户不及时。但随着房屋价格不断上涨,“见利忘义”的事情时有发生,出资买房人往往吃了哑巴亏。
    挂名买房务必尽早过户,只有过户完毕,才能确保产权。买房前,最好去律师事务所,出资人一定要与被挂名的人签一个协议,这样今后一旦出现纠纷也就有了凭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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