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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给孩子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说找不到别人也不接电话,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4-29 13: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法院判决之后,对方还不支付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只要对方名下有足够的财产,那强制执行都是有用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男方不给抚养费的,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如果男方有单位的,法院可以请求其单位协助,直接从单位工资中强行扣划抚养费;法院还可以查询男方银行帐户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平台上的资金,如果男方有资金,法院请可以依法冻结,并从帐户中一次性划拨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九条 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票证,由执行员传唤双方当事人当面交付,或者由执行员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单位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应当根据人民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转交,并由被交付人签收。有关公民持有该项财物或者票证的,人民法院通知其交出。拒不交出的,强制执行。
  • 法院是否查询对方财产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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