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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们每天都把车停在我家门口

业主维权 2023-04-29 16: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邻居在门口乱堆乱放杂物,影响出行,是比较简单的民事纠纷,邻里之间首先协商解决,这样不伤和气,以后可以更好相处。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找物业、业委会或者居委会投诉。物业是居民楼的管理单位,有义务解决楼道乱放杂物问题,也有义务为居民调解纠纷。
    3、如果物业与居委都解决不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邻居仍然不收起杂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1、邻居在门口乱堆乱放杂物,影响出行,是比较简单的民事纠纷,建议邻里之间首先协商解决,这样不伤和气,以后可以更好相处。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找物业、业委会或者居委会投诉。物业是居民楼的管理单位,有义务解决楼道乱放杂物问题,也有义务为居民调解纠纷。
    3、如果物业与居委都解决不好,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判决生效后邻居仍然不收起杂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法律分析:车停在别人家门口的有可能会构成民法上的侵犯相邻权的问题,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如果因权利的行使,给相邻人的人身或财产造成危害的,相邻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危险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八条 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可以将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指定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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