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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10000元 法庭冻结应该冻结多少钱? 谢谢

债务追讨 2023-05-01 08: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和欠款的多少无直接关系。涉及欠钱的民事纠纷的案件,为防止当事人 一方转移财产 ,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财产保全,经法院审核后符合的,可以冻结银行账户。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因为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个月;如被执行人涉嫌犯罪,需要进行赔付或缴纳罚金,可永久冻结其银行卡账户。
  • 如果是法院冻结,是先直接通知银行冻结账户,然后会发书面通知给当事人,如果是刚冻结的话,在一两天内有通知到当事人的。如果对此事毫不知情,就不是执行期间的冻结,可能是有人起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很快应该也会收到诉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除外。
    第三十三条 金融机构擅自解冻被人民法院冻结的款项,致冻结款项被转移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在限期内未能追回的,应当裁定该金融机构在转移的款项范围内以自己的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七条 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被执行人收入的通知后,擅自向被执行人或其他人支付的,人民法院有权责令其限期追回;逾期未追回的,应当裁定其在支付的数额内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 法律分析:1、若欠别人的钱未还,被他人起诉进入执行程序,法院会按需要执行的数额冻结账户。2、若卡内未有法院需要冻结的数额,卡内的钱就是只能进不能出。3、若卡内钱超过法院冻结的数额,超过部分可以使用。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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