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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2004年到13年在一个单位工作,从12年到2004年没有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可以让单位补缴吗?有诉讼时效吗?

社会保险 2023-05-01 15: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补交。养老保险是累计计算的,不是连续计算的,所以就算断缴一段时间,后来也是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的。依据《社会保险法》有工作单位的人必需依法按时足额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没有工作单位的人能够灵敏就业人员身份自愿交纳养老保险,中缀以后也可按政策规则自愿补缴,重新就业时不补缴也能在新单位按规则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如果单位欠缴养老保险的,能够补缴。当事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之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社保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可以要求单位补交。
    1、在办理补交养老保险前,个人应填写补缴承诺书和申办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后,向存档机构提出补缴申请。
    2、收集填写补交养老保险所需的资料的,例如,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填报法律依据:《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
    3、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即可当场办理,如果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如果是单位补交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交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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