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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赔偿违约金,但不造成对方损失,是否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费用?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01 17: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还能要求赔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超过实际损失30%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 1、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2、损失赔偿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1、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还能要求赔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不符的,人民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或适当减少。违约金数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超过实际损失30%的机关一般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机关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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