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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房子几年前建好了,卫星没有拍到违章建筑,以后政府有权拆除吗?

拆迁补偿 2023-05-02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政府拆除违章建筑不需要赔偿。国家赔偿法保护的是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后的赔偿,违章建筑不属于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因此,相对人无论是通过自行拆除拆除违章建筑,还是被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政府都不负有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 卫星拍摄违建房屋一定得拆除。违建不合乎法律规定,存在侵占安全通道、非法占用耕地、影响城市公共空间、破坏生态环境等特点。违建一经查处必须拆除,违建当事人一并承担拆除违建所花费的全部费用。
    违章建筑有哪些情形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5、通过伪造相关材料向主管部门骗取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
    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 违章建筑,必须拆除。
    违章建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或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占地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物。
    国家没有统一的定义,各地方政府则有明确的规定。一般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的相关内容建设的建筑。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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