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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16年在一个网购平台分期买了一款手机。之后一直没还款忘记这个事情了。后来手机换号。平台18年起诉了。我老公没收到起诉信息。今年要出门买票时发现无法购买高铁票。一查才查出来有法院起诉。经过多方打听。联系上对方协商还款。想分期还款。对方不同意。坚持让我们一次性还清。而且手机本金是6000元左右。现在累计到需要还款18000元以上了。我想问一下。我是一定要按照对方算出来的本金和利息还有违约金以及律师费还款18000元么?应该以什么方式还款?给对方转账或者打到银行卡上么?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5-03 10: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起诉处理,1、民事起诉书。2、主要证据材料目录及复印件。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法定代理人代为起诉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原告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没有身份证的提供其他身份证明材料。4、如委托他人诉讼,另须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5、被告为单位的,提供被告工商基本信息。 可以委托专业律师
  • 法律分析:分期付款买手机不还的后果可能有以下三个:1、如果在应该还款的时候逾期不还就可能使得分期付款公司拨打联系人的电话,告知同事或者同学等催促还款;2、如果逾期的话分期付款公司就会把不良的征信上传到人行的个人征信系统中,对个人信誉造成不良的影响;3、如果逾期严重或者所欠的金额数目巨大的话就可能会被起诉到人民法院,被强制还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 手机分期付款不还的,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犯罪,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还款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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