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是否有权将非亲属强行迁出?一位朋友找户籍科的熟人,以亲属关系入户,现在让他迁出,但他不同意。

其他 2023-05-03 07: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作为户主,不可以强行迁出别人的户口。户主只是家庭成员代表,没有权力强行迁出别人的户口。迁户口都是自愿原则。一个人的户口不可以随便迁移。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 【法律分析】
    :户口可以迁移至直系或者旁系亲属,如果亲属不同意迁入户口的,可以迁移至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也称“集体户”)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
    (2)迁入人的居民身份证;
    (3)迁入地的房产证;
    (4)迁入地的房产证上所有产权人均同意其入户的入户同意书;
    (5)迁入地的居民户口簿;
    (6)迁入地的所有产权人居民身份证;
    (7)卖房子的合同(或其他材料,说明为什么要迁入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非亲属强制迁出的方法具体如下:
    1、在目前法律下,强制迁出是无法处理的,法院也不受理这部分案件,户主没有用办法让非亲属户口没有办法强制迁出,但个人是可以迁出的;
    2、可以和非亲属协商,让非亲属持有关证明文件到该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进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如持有户口本身份证,还有迁入地的接受证明或者准迁证明办理迁出手续。
    迁出户口的流程具体如下:
    1、准备好相关的材料;
    2、准备好资料后,迁户口的申请人本人要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户口变动审批表;
    3、派出所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4、审核后,报上级户政部门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就可以领取准迁证,并把户口迁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新乡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