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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茂胜公司净化厂领导安排同事们下夜班做义务已经好几天,人们8点下班开始做到9点半多同事们都累了就回,领导不让回,结果他罚了人们款了,劳动人民这叫一个苦啊。请问这罚款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03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处罚员工罚款是不可以超过当天工资的3倍以上的,用人单位的行为属于一种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给其造成一定损失的,是可以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罚款的,但是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比如因为失恋啊、心情不好啊,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 2、劳动者存在重大过失的,50%左右;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3、劳动者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劳动者承担。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法律分析:这是不合法的。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只有行政主体才具有的行政处罚权力,因此,单位没有处罚权。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局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 第二款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如果公司当时的规章规定上班玩手机罚款500元,获得工会通过的,并且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你方的,公司可以处理。如果缺少前述任何一项程序,公司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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