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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起诉对方,判决书也下来了,被告的手机号码都换了,联系不上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05-03 12: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判决书下来了,找不到被告的话,会进行公告送达。
    国内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即视为送达。
    送达开始,如果15日以内,被告未提起上诉,则判决书开始生效,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由法院查询被告名下财产信息。如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可以直接执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二)标的;
    (三)数量;
    (三)数量;
    (四)质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法院立案后一般会打电话通知被告。法院立案之后,会先电话通知被告到法院签收应诉材料。如果联系不上被告的话,法院一般会采取邮寄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向被告户籍所在地邮寄诉讼的材料。若是提供的被告地址有误,或者是被告拒绝签收诉讼的材料,法院最终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过在报纸上刊登公告的方式,通知被告人。公告送达的期限为2个月。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 一、起诉后法院一直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处理
    1、起诉后法院一直联系不上对方处理方式如下:
    (1)如果起诉至法院联系不到对方的,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通知对方诉讼信息、开庭时间等;
    (2)如果开庭后,对方没有到庭的,人民法院会通过传票传唤对方,若是对方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作缺席判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二、起诉需要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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