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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被打了,身上没有外伤,检查也没问题,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03 1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打伤鉴定为轻伤可以起诉并索要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被人打伤应该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开具鉴定委托单,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经鉴定为轻微伤及以下的,打人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一、无缘无故被打了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1、无缘无故被打了可以请求其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二、打人一般怎么处理
    1、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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