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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后户口迁出,能享受村里生死股的分红吗?

其他 2023-05-03 20: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二、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该村是以家庭为单位入股,且户口还在,还是可以分红的。不少地区一家人只要有一个人的户口留在本村,家庭内的其他人就算户口迁出本村,其股权仍然可以保留在家庭内部,参与分红。如果是以个人入股,且户口迁出,则不能分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离婚以后,仍是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则都是可以继承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如果离婚后户口迁移,不属于原村集体经济组织,则不能继续承包经营原由其承包经营的土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都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都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也都是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义务。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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