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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国家已经征用的土地能不能出租?

土地纠纷 2023-05-04 11: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能出租,但是要符合相关条件。我国法律规定,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自本法施行之日起,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百分之三十上缴中央财政,百分之七十留给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
  •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以出租的形式给他人使用。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 已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出租。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权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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