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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户口和常住地不在同一个地区,请问离婚诉讼在哪个城市办理?

起诉离婚 2023-05-05 10:18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而言,需要向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此外,您还需要看双方离开住所地的时间,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向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
  • 您好,我是查琪琦律师。离婚诉讼,一般由被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人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我对离婚诉讼有丰富的处理经验,您方便的话,欢迎您进一步与我详谈,我会尽全力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你好,在被告户籍地法院起诉。你能提供被告经常居住地的证明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
  • 需要在被起诉的一方户口所在地起诉离婚即可
  • 您好,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 您好,起诉离婚到对方住所地起诉。
  • 你好可以在网上起诉离婚
  • 诉讼离婚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的,归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
    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离婚诉讼应该在被告住所地提起,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你好,这个是可以选择的,哪个方便就选择在哪个法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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