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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还在试用期,没交五险,能领失业救济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5-04 15: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没交过失业保险的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1、没交过失业保险的不能领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为: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之后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
    失业保险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4、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 试用期内如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属于重新就业的情形,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退回其保险金,并且还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 试用期领失业金违法。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国家给予失业人群的最根本的社会保障。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属于重新就业,不得违法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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