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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借了10万元的高利贷,一个月3万元的利息,,受法律保护,

金融借款贷款 2023-05-05 07: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高利贷的本金是受法院保护的,法律不保护的是超出法律规定部分的利率,债权人向人民法院主张正常的利息和本金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法律分析: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我国民法总则及有关银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民间的借贷当事人必须在规定的利率范围之内进行,不能进行高于法律范围之外的借贷,因此只有遵守法律法规的的借贷关系才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 借高利贷时,属于高利贷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的保护;但对于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法律仍然予以保护。而借贷利率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就属于高利贷。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
    前款所称“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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