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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在校期间被同学踢眼眶骨折,没有住院可以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05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学生在校被同学打伤的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法律分析:由于被同学踢伤,可向同学的法定监护人要求赔偿。若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情况需要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来衡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由于被同学踢伤,可向同学的法定监护人要求赔偿。若学校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学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赔偿情况需要根据伤情的严重程度来衡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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