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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3.4年没有给了还能要吗

子女抚养 2023-05-05 20:1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协议离婚不给抚养费,超过三年仍然可以要。因为追索抚养费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没有时效的限制,只要子女确有需要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对方就应当支付
  • 你好,你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抚养费3.4年没有给了还能要吗
  • 对方人还能联系上吗,当时是怎么约定的
  • 及时问对方要,不给及时走法律程序
  • 抚养费不可以不给。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给子女抚养费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抚养费应当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定期给付,例如,一月一付。但若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的,以后依据法律规定还能要。依据现行《民法典》的具体规定,子女的抚养费属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履行抚养义务的一般形式,且父母一方自愿放弃的,并不能免除对方的抚养义务,即支付抚养费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 一般情况是可以,如需律师帮助,可到我的页面留言或电联
  • 你好 当时是协议离婚还是法院判决的
  • 你好具体情况说一下帮你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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