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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咨询一下,丈夫死于车祸,赔偿应该分配给谁,妻子、儿子、女儿、公婆?谢谢你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06 0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是基于对人的生命权造成侵害进行的赔偿,但死亡赔偿金的法律性质在我国法律中却没有明确,只是从遗产范围的规定看,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给死者家属的经济赔偿。因此,如何分割就经常会发生争议。理论上和实务中一般把死亡赔偿金理解为逸失利益,即谁因为死者的离开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大,谁就应该多分。所以,一般都是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即配偶先分一半25万,剩余25万5个继承人平分。
  • 死亡赔偿的赔偿对象是直系亲属。即亡故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不属于直系亲属,不在赔偿范畴之内。
    该赔偿主要赔偿对象是配偶和子女,但如果有父母需要赡养,可从其中拿出部分作为父母的赡养费。

  • 首先,因死亡受害人获得的死亡赔偿金,是按照死亡受害人生前亲疏远近、共同生活与否以及生活来源等因素考。
    所以,其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虽然不属于受害人生前的被扶养人,但是照样可以参与分割死亡赔偿金。
    并且,儿子先于父母死亡,对留下的遗产,可以按法定继承。按规定,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因此其父母还可以参与分割遗产。
    其次,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主张被扶养人生活费。
    按规定,受害人生前扶养的人丧失生活来源,加害人应依法向其赔偿必要的费用,即为被扶养人生活费。
    所以,其父母尚未丧失劳动能力,死亡受害人生前未负担扶养义务的,那么其父母不能获得被扶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法律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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