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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寄养在我哥家的孩子,我嫂是精神残疾,现在孩子15岁了,要办收养福利院不同意要把孩子带回去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05-06 21: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后续据此申诉,予以确定赔偿。
  • 法律分析:收养孩子应当到孤儿院、儿童福利院、儿童救助站等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是一些在民政部门进行过登记的领养家庭进行收养,同时还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收养不满14周岁的孩子,根据法律规定是必须要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进行登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儿童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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