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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有了小孩了,最后又分手了,双方都想要小孩,这种情况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受理一般会怎么判呢?

离婚 2009-07-30 06: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法院会受理的,法院主要看谁抚养孩子的孩子的成长有利会判给谁
  • 应当以有利于小孩的原则进行确定。
  • 1、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十周岁以上的考虑子女的意见。 3、两周岁至十周岁的,考虑双方的再生育能力、子女的成长环境,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综合判决。
  • 法院要受理的。关键是看哪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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