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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抚养费打去,被孩子爸爸用了,不给孩子用,长期在外面,孩子给他妈妈带

子女抚养 2023-05-12 17:02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孩子抚养费打去,被孩子爸爸用了,建议起诉处理。
  • 你好 如果是这样 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
  • 你好 孩子到底是谁在抚养呢
  • 你好,夫妻已经离婚了吗
  • 你还可以起诉孩子父亲的
  • 孩子抚养费一直不给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由监护人陪同。并且履行抚养义务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子女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法院会支持起诉请求,判决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孩子抚养费一直不给的处理方法:一般情况下,直接扶养人可前往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若不支付生效裁判载明的抚养费,则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为给付抚养费是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应尽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父母必须要履行,而不得拒绝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孩子抚养费一直不给的,子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由监护人陪同。并且履行抚养义务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如果子女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的,法院会支持起诉请求,判决支付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你好,你想要变更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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