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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女性户口在男性家的男性可以办理结婚证吗?

其他 2023-05-07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证明其中由一方可以去办理。因为当事人户口住所地的民政局在办理结婚登记时会留存有结婚登记档案,所以当事人要开具结婚登记证明时仅需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就可以申请原婚姻登记机关予以开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 法律分析:要领结婚证,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夫妻户口本在一起,不会影响结婚证的办理,带上证件到男女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乡镇,区人民政府或县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一)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 法律分析:只要是双方当事人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常住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的结婚证就是有效的。与民政局是否有存档无关。只要结婚证是真实的,有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婚姻在法律上就是有效的。只要是正常办理的就有效,没有档案是民政局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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