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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向检察院提起行政监督诉讼

其他 2023-05-08 10:5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什么案件。可以沟通一下
  • 你是想提起行政诉讼的监督程序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您的吗w
  • 行政诉讼监督规则如下:
    1、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通过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监督人民法院依法审判和执行;
    2、民检察院通过提出抗诉、检察建议等方式,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3、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应当以事实为根据;
    4、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实行繁简分流,繁案精办、简案快办;
    5、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应当查清案件事实、辨明是非。
    行政诉讼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原告认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2、被告必须明确指出具体所做的行政行为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且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5、必须提前经过了复议程序;
    6、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 应这样申请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还应当附证据清单。事人申请监督同时符合各项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
    第三十二条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
    需要通知其他当事人的,应当将《受理通知书》和监督申请书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监督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不提出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
  • 应这样申请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还应当附证据清单。事人申请监督同时符合各项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受理,并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应当提交监督申请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证据材料的,应当附证据清单。
    第三十二条
    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应当在决定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制作《受理通知书》,发送申请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
    需要通知其他当事人的,应当将《受理通知书》和监督申请书副本发送其他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义务。其他当事人可以在收到监督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书面意见;不提出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检察院对案件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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