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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去哪里缴纳啊?

个人税收筹划 2023-05-08 17: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个人所得税缴纳地点是在本人所属省市的税务机关申报,然后由该机关扣税。当然属于单位的可以由单位的会计出纳统一申报,如果是个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就要依据申报数额来确定,最简单的确定办法就是社会保险在哪儿交,个人所得税申报就在哪儿。不过现在网络技术发达已经可以在网上申报个人所得税并缴纳了。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6]162号 ),文件中有关纳税申报地点的规定有:
  • 个人所得税可以由个人去税务局去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纳税义务人的,由纳税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通常用人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办理缴税的业务。没有纳税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 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如下:
    1、工资、工资收入;
    2、劳动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收入;
    6、利息、股息、红利收入;
    7、财产租赁收入;
    8、财产转让所得;
    9、意外收入。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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