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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夫妻离婚,女方承诺归还男方15万欠款,但离婚协议上不备注,单独写欠条可以吗?

婚姻债务 2023-05-26 22:20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写欠条和写在协议上以后处理方式有一些区别。最好写协议上。
  • 您好,不建议写欠条,因为欠条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存在。
  • 可以,婚内借款按男女双方协议处理,也可以单独写欠条
  • 单独签署欠条也可以的,只要是真实存在就可以
  • 你好,这个情况有风险,不建议这么做。
  • 你好,欠款是什么原因需要支付呢
  • 你好!你要写明欠条里面内容
  • 最好是在离婚协议上备注。
  • 你好 这种情况是可以的哦
  • 只要借款是真实的,什么欠条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直接写什么时间借款多少,什么时间还就可以,要欠款人落个名,写个时间。
  • 法律允许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对共同债务的承担问题进行约定,但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夫妻离婚写欠条视为双方自行协议分配债务,可以约定债务全部或部分归一方承担,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欺诈或胁迫,协议是有效的。但是夫妻之间达成的协议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你好、你这个要看一下具体的情况
  • 可以的,但是这个欠款要有具体事由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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