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男方是初婚,女方是再婚,但女方已经生了三个孩子,再婚想生孩子,还能办准生证吗?

子女抚养 2023-05-10 0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依据相关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一般情况下,再婚有三个孩子就不能再生了。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1.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等。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办准生证是必须要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能证明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办理准生证需要的证件有:男女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单位或者居委会证明;男女双方免冠照片;及其他要求的必要性材料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法律分析:准生证是指计划生育服务证,有些地区规定,只有办理了该证件的男女,以后生出来的孩子才是合法的,当然前提是需要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生的孩子。 只要是符合生三胎的条件,就可以去办理准生证,具体的条件为:
    1、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再婚前一方生育了一个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过,再婚后则可以生育多一个孩子。
    2、夫妻双方均为再婚,再婚之前各自生育了孩子,但并没有超过2个,再婚后则可以生育三胎。
    3、夫妻双方已经生育两个孩子,但其中有一个或两个病残儿,不具备劳动或行为能力,则可以生育三胎。
    4、夫妻双方是来自少数民族的农村户口,可以依法享受生育三胎的条件。
    5、经过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特殊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盘锦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